芗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精神,现就我区开展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市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在我区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持有芗城区有效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漳州市芗城区;
(二)漳州市芗城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漳州市芗城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漳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芗城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规定,完成所有检查项目且体检合格。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权限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芗城区教育局初审、现场确认,漳州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芗城区教育局认定。原户籍或居住地隶属芗城区、现归属漳州高新区的申请人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申请人网上确认点选“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原芗城户籍)”)。具体请咨询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96-6622063。
漳州市芗城辖区内的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条件允许的,委托所在高校统一办理,在所就读高校现场确认;条件不允许的,可选择回原户籍所在地进行认定(具体事宜由学校负责通知)。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5月27日8:00—6月17日23:59(如果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请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5月27日-6月17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实名核验,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本公告附件1,逾期报名系统不具备补报功能。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2020年中国教师资格网增加“申请人信息系统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参照本公告附件2提示进行操作。
持有芗城区有效居住证的区外户籍的申请人需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成功后到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漳州市新华南路38号二楼)领取“无犯罪记录核查工作函”。
2.网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能成功。
(2)在网报时间结束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系统修改、查看申请信息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3)通讯地址请务必填写现户籍所在地(户口本首页地址)+现户籍所辖派出所,格式如下:漳州市**区**镇/街道**村/居委会***号(***派出所)。
(4)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图片大小小于200K,格式为jpg格式。
(5)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打印、签名、扫描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大小小于200K,格式为jpg格式;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申请人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内容不清晰、显示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
(二)体格检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要求,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于体检日期的上午8:00前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集中统一体检(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提供)。
体检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6月18日。
指定体检医院:漳州市人民医院(延安北路41号,原芗城医院)医技楼五楼体检科。
体检及现场确认预约方式:于体检前扫码预约。
体检时请携带:A、个人有效身份证,以便医院核对。B、与网上报名同底的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一张,体检时贴于体检表上。C、体检费用交体检医院
体检友情提示: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同志最好不要穿连衣裙参加体检;因怀孕不能参加胸片x线项目检查,根据文件“申请人需完成所有检查项目且体检合格”之规定,请怀孕的申请人不要申报此次认定。
(三)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申请(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于6月23日—6月29日(工作日)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扎堆确认,申请人可电话咨询了解后妥善安排。电话:0596-2072379
2.现场确认地点:
A.社会人员确认地点:漳州市新华南路38号,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综合业务2919—2920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0596-2072379 、0596-2047197
B.芗城辖区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确认点设在申请人所在高校,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事宜由高等院校负责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联系电话:
闽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0596-2521027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0596-2528663
3.现场确认时所需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户籍在芗城区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户籍不在芗城区但居住地在芗城区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认定的,提供本辖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芗城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交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和团以上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服现役的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不通过的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建议申请人提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毕业审核意见、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并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并提交,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指定体检医院提供,申请人只需记住本人的体检编号以供现场确认时查找)
(7)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规格3cm×2cm)(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体检表同一底版,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所申请教师资格类别及姓名、报名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除体检表外,以上有关证件原件经现场确认点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登录“漳州通”手机软件上传申请材料,具体操作流程,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请参照本公告附件3;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请参照本公告附件4。请在“漳州通”申报成功后对办理事项及时进行评价。
材料为扫描或者拍照形成的清晰可见的图像,图像不清晰或没有顶格拍摄的视为材料不齐全退件,后果申请人自负。
(四)审核认定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自现场确认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公布(网址:http://www.xc.gov.cn)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自市教育局窗口集中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7月1日-7月19日),由漳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认定、公布。
(五)领取证书时间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通过后,请注意关注芗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c.gov.cn)公告栏有关领取证书时间的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我局在芗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xc.gov.cn),以免错过认定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
3.漳州市芗城区(高中或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漳州通”操作手册
4.漳州市芗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漳州通操作流程
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