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独立建制中心幼儿园、区直学校: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8号)和《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岩教综〔2023〕54号,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区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机构
1.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及我区规定申请条件的人员,由我局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市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龙岩市永定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龙岩市永定区;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龙岩市永定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在龙岩市永定区的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龙岩市教育局,请按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岩教综〔2023〕54号,见附件1)要求办理。
我区在职教师拟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网报后可由我局审核材料,转送龙岩市教育局确认,也可由申请人直接到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市金融中心B3栋二楼三期)确认。
二、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按省教育厅安排的两个时间段,2023年我区开展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系统开放时间为规定时间段的每天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1.第一次:
网络报名时间:6月1日至6月16日
现场确认时间:6月19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
2.第二次:
网络报名时间:11月1日至11月17日
现场确认时间:11月20日至12月1日(上班时间)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 ,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当年(即:自然年)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能成功。
2.在网报时间结束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系统修改、查看申请信息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3.申请人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应精确填写到乡镇。
4. 《个人承诺书》(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经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上传后请申请人核对上传的《个人承诺书》是否清晰,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5.申请人系统填报信息时务必填写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6. 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和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体检和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体检医院及体检工作安排
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附件3)要求,体检由我局统一安排体检定点医院、体检时间,体检后的体检表由我局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一)体检医院:
龙岩市永定区医院(体检科电话:5936227)
龙岩市永定区中医院(体检科电话:5937960)
龙岩市中医院(体检科电话:3300999),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腾中路59号,门诊5楼,健康体检部。
就近选择其中一所医院体检。
(二)体检时间:
1.第一次:2023年6月1日至6月16日
2.第二次: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7日
以上体检安排:龙岩市永定区医院、永定区中医院都为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0:0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龙岩市中医院都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0:0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就近选择其中一所医院体检。体检表到体检医院的体检科领取,逾期不予办理;因妇科检查部分项目需三天才能出报告,请女同志尽量提前参检。
(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五、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含我区在职教师拟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由我局转送龙岩市教育局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到永定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确认。
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后由我局统一领取)。
2.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2001年前毕业无法查询学历证明的申请人须提供《学业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申请人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或有效的居住证原件;现役军人提供在龙岩市永定区服役证明文件。
5.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明。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须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不再提交复印件,2008年以前的普通话证书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
7.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并上交一张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申请学段+学科+姓名。
8.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须填写《龙岩市教师资格认定师德承诺书》原件一份。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请申请人确保电子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所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以上材料的原件由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审核后退还本人,需提供复印件的,请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以上顺序提交。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员要认真研读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相关政策、文件,有关文件及政策问答可登陆“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查阅。
2.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 按照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行业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前置查询制度(试行)>的通知》(永检会〔2021〕2号)要求,由区公安分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违法犯罪记录前置审查,经查询有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不予确认通过。
联系电话:
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0597-5938368卢玉梅
区教育局人事股:0597-5832369 刘开荣
附件:
1. 岩教综〔2023〕54 号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3. 〔2018〕2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4.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
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教师进修学校,存档。
- 附件1:岩教综〔2023〕54 号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docx
- 附件3:〔2018〕2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docx
- 附件4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doc
- 永定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