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教育局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8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23〕7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上半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县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县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宁化县户籍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宁化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2023年宁化县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专升本学生;
(四)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宁化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三明地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宁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及认定程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宁化县教育局负责认定。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宁化县教育局现场确认,三明市教育局认定。
认定程序如下:
(一)网上申报
网络报名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
2.选择确认点。
3.个人承诺书。
4.选择考试形式。
5.核对信息。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检查定点医院:
2.体格检查时间:
网上申报成功后,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的流程和体检标准,在规定体检时间内,自行前往进行体检。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内持照片和身份证到体检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进行体检。
2.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按医院常规标准收缴。体检结果由宁化县教育局统一领取,申请人自行取得的其他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当期体检报告仅限当期认定工作有效。
3.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点:
2.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必须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3.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注意: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2)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材料。
①宁化县户籍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
②持宁化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应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在宁化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宁化县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三明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相应提供:港澳居民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④驻宁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士兵)证或警官(士兵)证原件。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3)照片。
(4)学历证书。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籍信息通过在线核验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8)教师资格认定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①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宁化县教育局申领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其他申请人由宁化县教育局统一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审核认定
现场确认结束后,现场确认点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认定机构在2023年7月21日前完成审核认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五)领取证书
审核认定结束后,申请人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证书信息,同时到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注意:
(六)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及时查阅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按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教育部统筹安排,由公安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开展信息查询工作,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宁化县教育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