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
概述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条件
教师资格证书因遗失或损毁需进行补发或换发的
认定说明
教师资格证的补发和换发时间同新认定教师资格证的时间一致,每年春、秋两次。
开始认定
认定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表格下载:https://zwfw.fujian.gov.cn/)
3、一寸白底彩色相片
办理流程
(一)教师资格证书遗失
1.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需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注明补发时间及原因。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二)教师资格证书损毁
1.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
2.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常见问题
如问题无法自行解决,可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发邮件或电话咨询。
相关事情
注意事项
1.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
2.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其他事项
1.尤溪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8-6324826。
2.交通路线:①.公交直达路线:乘坐1路、2路、8路到县教育局站点。②.自驾车:县教育局设有地面停车场。
相关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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