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
概述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8号)(见附件1)要求,做好我市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认定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市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漳平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漳平市;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漳平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漳平市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为龙岩市教育局(附件1)。
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按龙岩市教育局安排的两个时间段,2023年我市开展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系统开放时间为规定时间段的每天7:00-24:00,其中报名截至当日为7: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第一次
网络报名时间:6月1日至6月16日
现场确认时间:6月19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
第二次
网络报名时间:11月1日至11月17日
现场确认时间:11月20日至12月1日(上班时间)
网上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即2023年度)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能成功。
2.在网报时间结束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系统修改、查看申请信息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3.申请人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应精确填写到乡镇(街道)。
4.《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
5.申请人系统填报信息时务必填写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6.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医院体检和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体检和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体检医院及体检工作安排
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附件2)要求,申请人员体检由我局统一安排体检定点医院和体检时间,体检后的体检表由我局统一领取,申请人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一)体检医院
龙岩市中医院(体检科电话:3300999)。
(二)体检时间
1.第一次:2023年6月1日至6月16日
2.第二次: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7日
以上体检安排都为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0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逾期不办理。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须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两张自行到龙岩市中医院体检科体检,先到导诊台处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粘贴照片,到窗口登记、缴费并领取指引单,然后到各科室检查,检查结束后将体检报告交到指定地点。体检合格报告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领取,体检不合格者,由体检医院直接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2.体检结论。为完善体检结论,体检机构可按要求对个别申请人增加体检项目,做进一步检查。若因体检报告存在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疗机构及时补查。当次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3.特殊情况人员。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摄片)未完成体检项目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参加2023年当次教师资格认定。[温馨提醒: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请在孕期或哺乳期结束后,再根据以后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4.注意事项:
①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咖啡、浓茶,勿食甜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
②女性体检如无法避开经期,请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并在“备注”一栏注明“经期”;
③着装以宽松轻便为主,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尤其是带有金属纽扣或亮片的衣服及有钢托和金属纽扣的文胸;
④女性须将头发全部盘至头顶;
⑤勿戴项链;
⑥有重大疾病病史者(指曾住院治疗或重大手术或需长期服药),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
⑦视力不能达到4.9以上者请自备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
⑧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有关部门(学校)应尊重体检医院的安排,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指导,配合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特别要注意安全。
现场确认点及确认工作要求
(一)现场确认点
漳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联系电话3099638,3099639。
(二)工作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注意做好如下工作
1.核对个人电子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含个人承诺书)是否与提交的材料信息一致,是否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2.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合格;
3.核实申请人的照片是否有“四同”,即电子照片、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及用于制作证书的照片是否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填报信息错误时,协助申请人修改系统上的错误信息;
5.确认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且信息准确后,在系统中将申请人的状态修改为“确认通过”,并规整申请人申报材料。
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或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工作单位在漳平市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在职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证明);现役军人提供部队的漳平市服役证明文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明(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2008年以前的普通话证书需提交复印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我局与体检医院联系并领取)。
7.《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
8.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上交一张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姓名和任教学科。
9.后学历人员还须提供后学历的相关证明:⑴若已经相关部门更改学历的,提供学历更改表原件及复印件;⑵未进行学历更改的人员,请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验证期在本人到现场确认时间内)。2001年前毕业无法查询学历证明的申请人须提供《学业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10.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须填写《龙岩市教师资格认定师德承诺书》(附件3)原件一份。
11.其他材料。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请申请人确保电子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所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以上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如需复印,请用A4纸。)
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需按我市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申请人要认真研读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相关政策、文件,有关文件及政策问答可登陆“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查阅。
(四)认定通过的人员按认定批次分别于2023年7月25日和12月25到漳平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
1.《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3.龙岩市教师资格认定师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