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独立建制中心幼儿园、区直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8号)和《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岩教综〔2024〕37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机构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同时符合国家及下列条件之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由我局认定。
1.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龙岩市永定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龙岩市永定区;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龙岩市永定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3.在龙岩市永定区的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 符合国家及我市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龙岩市教育局认定,请按《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岩教综〔2024〕37号,附件1)要求办理。
我区在职教师拟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网报后可由我局审核材料,转送龙岩市教育局确认,也可由申请人直接到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幢龙岩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三区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确认。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通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2024年我区开展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系统开放时间为规定时间段的每天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一)第一次: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6月18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7月1日(上班时间)
(二)第二次: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1月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22日(上班时间)
四、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 ,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即:自然年)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正确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能成功(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2.在网报时间结束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系统修改、查看申请信息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账号注册及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和“操作手册”中“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如问题无法自行解决,可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发邮件或电话咨询。
3申请人网报填写学历信息及普通话水平信息时,应优先选择“可在学信网核验学历”“核验证书”进行核验。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请补全相关信息并扫描或拍照对应的证书原件上传,并在现场确认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现场办理。
4.教师资格认定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应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
5.申请人系统填报信息时务必填写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6.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医院体检和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体检和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五、体检医院及体检工作安排
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附件2)要求,体检由我局统一安排体检定点医院、体检时间,体检后的体检表由我局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一)体检医院:
龙岩市永定区医院(体检科电话:5936227)
龙岩市永定区中医院(体检科电话:5937960)
龙岩市中医院(体检科电话:3300999),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腾中路59号,门诊5楼,健康体检部。
就近选择其中一所医院体检。
(二)体检时间:
1.第一次:2024年5月6日至6月22日
2.第二次:2024年10月14日至11月11日
龙岩市永定区医院、永定区中医院体检安排在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0:0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龙岩市中医院体检安排在每周一至周六上午(7:30-10:0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就近选择其中一所医院体检。体检表到体检医院的体检科领取,逾期不予办理;因妇科检查部分项目需三天才能出报告,请女同志尽量提前参检。
(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六、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含我区在职教师拟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由我局转送龙岩市教育局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到永定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永定区南部工业园区光电信息产业园商住楼A区龙岩市永定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无差别综合受理服务区22号-26号)确认,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材料和体检表)退还申请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后由我局统一领取)。
(二)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2001年前毕业无法查询学历证明的申请人须提供《学业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申请人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或有效的居住证原件;现役军人提供在龙岩市永定区服役证明文件。
(五)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明。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须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不再提交复印件,2008年以前的普通话证书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
(七)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并上交一张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申请学段+学科+姓名。
(八)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须填写《龙岩市教师资格认定师德承诺书》原件一份,承诺书由确认点提供。
(九)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请申请人确保电子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所贴照片为同一底版。需提供复印件的,请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以上顺序提交。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员要认真研读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相关政策、文件,有关文件及政策问答可登陆“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查阅。
(二)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四)按照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联系电话:
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0597-5938368 卢玉梅
区教育局人事股:0597-5832369 刘开荣
附件:
1. 岩教综〔2024]37号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 〔2018〕2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3.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
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岩教综〔2024]37号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1).doc
附件2:〔2018〕2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