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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教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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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教育局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明溪县委编办关于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专任教师的方案

日期:2021-11-10 17:28来源:admin02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领和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紧缺急需专业用编的通知》(明委编办〔2021〕15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专任教师46名,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

  第一中学7名、第二中学1名、城关中学2名、职业中学2名、实验小学5名、第二实验小学3名、城关中心小学5名、瀚仙中心小学1名、沙溪学校2名、枫溪学校2名、夏阳中心小学4名、夏坊中心小学3名、实验幼儿园3名,第一幼儿园2名、第二幼儿园2名、盖洋中心幼儿园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截止招聘当日);

  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往届生应在招聘当日前取得)。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明溪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11月13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四、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即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聘用

  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2022年6月-8月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同一招聘岗位若涉及不同用人单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者自行公开选择确定岗位。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随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原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未办理,应由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并填写上交《明溪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

  2.被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满五年(含试用期)后方可参加异地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或申请调离我县,否则,其人事档案五年内不予转递。若被聘用人员单方面违约解聘的,其人事档案也必须达到服务期满五年后,方可转递。

  3.根据校方要求,本次招聘只对福建师范大学在校学生开放。

  4.疫情防控及其他方面要求,请相关人员参照福建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明溪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2.2022年明溪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咨询电话:0598-2883861(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电话:0598-2811115(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98-2813676(中共明溪县委编办)

 

  明溪县教育局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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