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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教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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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日期:2021-12-21 16:59来源:admin浏览次数: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公办学校。因学院建设与发展需要,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0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0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4.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二、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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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厦门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具体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见《附件1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



四、信息发布

本招聘方案经批准后,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高校人才网、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等网上发布。



五、报名

1.报名时间:方案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常年招聘,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附件2),根据岗位要求填写好个人资料,并将《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研究成果等应聘材料发送到岗位对应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职称。应聘人员对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面试、考核

(一)考试及成绩折算方法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才考评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拟聘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供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

(二)考试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栏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关注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做好考试防疫有关准备。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考试防疫有关准备。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对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体温≥37.3℃)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

温异常(≥37.3℃),须按防疫规定参加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服从学院岗位调配。如拟聘人员为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十、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厦门市翔安区洪钟路4566号)

邮编:361100

电话:0592-7769369

联系人:刘老师



十一、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及学院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2-7769307(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1.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

2.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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