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人!鼓楼教育招聘教师!
一、招聘对象
2022届及2021年、2020年毕业未入编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专业、年龄等要求详见下表。不面向在编人员招聘。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在编教师。民办学校在岗人员报考,需在报名时提供经相应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
2022年研究生专场招聘会岗位信息表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1.报名办法:采取网络预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扫描本公告附件中的应聘报名二维码或登录网址(https://jinshuju.net/f/BuwQte)进行报名。网络预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网络预报名二维码
2.网络预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12日16:00。
五、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1月10日起至1月12日18:00(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
2.现场审核地址: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46号,咨询电话0591-87677797)
3.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届时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表。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因疫情等原因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携带应聘人员手写签名的资格审核委托书、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进行资格审核。
4.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陈老师0591-87677797)说明情况并协商解决办法。
5.报名材料以现场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准。
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
六、招聘办法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2.面试考核招聘实际报名人数(指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经福州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福州市人社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3.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片断教学前需要编写教案,但教案不记分),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按面试考核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5.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将通过福州市鼓楼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fzgledu.cn/)发布。
6.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福州市鼓楼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fzgledu.cn/)公布。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后续聘用相关手续。
若因疫情等原因导致面试考核组织方式变化,将另行通过鼓楼区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fzgledu.cn/)通知。
七、聘用规定
1.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鼓楼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鼓楼区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等程序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应聘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并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 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1-87677797)。
6.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2 年8月16日。
八、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九、疫情防控要求
近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按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精神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所有考生、评委专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诚信报考承诺书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87677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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