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录用人选资格审核的通知
根据《2022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要求,我局将对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进行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8月4日
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已就业人员(报到证已用过):8月4日上午
未就业人员(报到证未使用):8月4日下午
地点:思明区教育局(禾祥东路168号1308室)
逾期未来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请根据相应的报考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户口首页及个人页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尚未取得暂不提供);
4.未就业提供报到证原件;已就业到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复印,复印件要加盖按原件复印及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5.在编在岗人员提供主管部门的同意调动证明或离职证明;
6.《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原工作单位或所在镇街盖章);
7.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从出生至今不间断);
8.报考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岗位条件有要求需提供);
9.已就业人员需办理调动的填写《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辞职办理重新录用的填写《重新录用审批表》;(表格上毕业院校、毕业时间等信息要跟毕业证书上的一致,电脑填报后,正反面打印1张,无需单位盖章)。
以上复印件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顺序整理后用长尾夹夹好。
三、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联系电话:5862743
附件:
1.2022年思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一批);
2.思想品德鉴定表;
3.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
4.重新录用审批表。
思明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8日
附件:
- 附件1:2022年思明区公开招聘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一批).xls
- 附件2: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 附件3: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doc
- 附件4: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重新录用(就业)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