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惠安县第四实验幼儿园招聘专职教师
因工作需要,我园现面向社会招聘相关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专职教师1名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恪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心健康,性格开朗,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3.热爱幼教工作,具有爱心和责任心,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岗位要求
1.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热爱幼教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遵纪守法。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作风正派。
4.服从分配,责任心强,善于与家长沟通,具有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招聘方式
1.面试时间:具体待通知。
2.面试地点:惠安县第四实验幼儿园(惠安县螺阳东风村狮山路96号)。
3.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件(原件+复印件)
4.联系电话:18950393362(程老师)
注意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惠安县第四实验幼儿园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