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第五实验小学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翔安区第五实验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数学学科1名(顶产假:2023年2月-7月上旬)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具备相应学科岗位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备全日制师范类相应学科岗位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5.有教学经历及较好的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将填写好的《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1)及《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及《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手写签名后扫描件连同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上的学历验证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原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一同发送至邮箱:dwsyxxbgs@163.com。文件均命名为“应聘学科+姓名+文件名称”如“小学数学+张三+毕业证书”。
(二)资格审查
经学校审查后,将于1月7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围面试者(请保持电话畅通),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回复,敬请谅解。
(三)面试
1.报到时间:视疫情情况,具体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报到地点:厦门市翔安区第五实验小学3号楼3楼党员活动室。
3.内容:备课30分钟+片段教学1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合格成绩为70分(含)以上。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聘用
1.体检:
体检人选在总成绩合格者中,体检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要求,体检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三甲医院自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公告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2)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聘用手续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待遇:
根据《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执行。
四、其它事项
1.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聘用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进校园,请按防疫要求做好口罩佩戴、健康码、入校登记等各项防疫要求。
4.联系人:陈老师13850018728
吴老师18850035586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公告由厦门市翔安区第五实验小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