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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教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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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24年石狮市鹏山实验学校赴高校(福建师范大学考点) 专项公开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

日期:2023-12-08 09:15来源:admin02浏览次数:

石狮市鹏山实验学校热烈欢迎有志于九年一贯制教育的青年才俊、教育同仁加盟,一起鲲鹏击水、展翅图南!

2024年石狮市鹏山实验学校赴高校(福建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10名,其中:初中语文2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物理1人、初中政治1人、地理1人。



一、学校简介

石狮市鹏山实验学校(原石狮鹏山学校)为石狮市市委、市府于2019年创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2021年9月正式招生,2022年4月更名为石狮市鹏山实验学校,2022年9月与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建立合作校办学关系。办学规模为小学36个教学班、初中36个教学班。小学部由创办于1918年的鹏山小学(鹏山师范附属小学)整体并入,初中部则是在石狮市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招生,招生范围为灵秀片区小学毕业生。现小学部30个教学班、初中部32个教学班,在校师生3006人,教职员工194人。

学校毗邻全国闻名的石狮服装城、位于石狮鹏山新大道345号,此地素有石狮侨乡之称,捐资办学、尊师重教、奖教奖学之风蔚然。学校占地面积为126亩,一期投资2亿3千万,建有蔡绍华家族纪念基金楼(综合楼)、良习教学楼、曜阳教学楼、蔡奕篮体艺馆、秀宣纪念礼堂、兴华观礼台、及2幢教学楼、2幢实验楼、1幢教师公寓、1幢师生食堂,400米标准跑道和200米标准跑道各1条,各项建设均已顺利竣工并相继投入使用。学校正积极启动二期建设(含1幢教师公寓和2幢学生宿舍楼)。同时有石狮市鹏山教育促进会、彭田村老年协会奖教奖学基金、赛琪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毕业班奖教基金等多个奖教奖学基金及团体。

学校以“为了每一个师生的健康、快乐、可持续发展”为办学理念,以“学校和谐且有质量、教师专业且有尊严、学生优秀且有笑声”为办学目标,践行“以青春之我建青春之鹏山”的承诺,弘扬“志趣高远、精神豪迈、追求自由、超越自我”的“大鹏精神”,努力让每一个师生“笑容看得见、成长看得见”。学校努力打造“以教师的读书带动学生的读书,进而建设书香校园,并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丰富多彩、满足学生个性需要的课程体系,建设迸发生命活力的学生社团”、“建设彰显学科本质和学生主体的课堂,开展大单元整体教学和关键教学点教学,实现“真”学习和“深”学习”、“实施课间德育,实现全员全面全程育全人” 、“社会力量助学,积极探索‘名优校+’办学途径”、“建设引领潮流的、全省领先的智慧校园”等六大特色项目。建校三年来,学校荣获石狮市文明校园、石狮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石狮市无疫学校等光荣称号,并获推荐参与福建省防震减灾教育示范学校评选。学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师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捷报频传!



二、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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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

●第1类:

取得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 

●第2类: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 

●第3类:

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泉州市(含县区)以外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或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泉州市(含县区)以外的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公办学校编外在职教师: 

(1)中学(含中职学校)教师年龄 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从事5年及以上相应学段教学工作经验;

(3)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被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地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含公开课、片断教学比赛等)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 在职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职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民办在职教师应提供相应的职称等证明材料。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3. 2024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五、其他事项

资格初审、笔试加分手续办理、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其他事项等请点击底部“阅读原文”查阅《2024年石狮市公办学校赴高校(福建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并下载相关表格。



六、福利待遇

(一)对符合《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总额度最高30万元的经济补助及50万元的购房补助;硕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按引聘学校类别享受总额度3万元至7万元的经济补助及15万元的购房补助;配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服务、培养培训、城市配套服务等政策优惠,通过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或符合“涌泉”行动、市级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的,可同步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二)对符合《石狮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方案》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一流建设学科专业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一般高等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一流建设学科专业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 

我市奖励方案与泉州市现行政策存在交叉重叠的,按照“从优、从新、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符合石狮市鹏山教育促进会奖励方案项目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四)符合条件的由学校提供住宿,教师食堂自助就餐,价格优惠,菜色丰富。



七、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1日17:3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

(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支持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同时将有关材料发送我校指定邮箱:sspsxx@163.com (办公室)

3.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

http://220.160.53.33:8903/home)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

(http://220.160.53.33:8903/home)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八、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狮市鹏山实验学校(石狮市灵秀镇鹏山新大道456号,邮编362700)

联系电话:0595-68892555(办公室)

联系邮箱:sspsxx@163.com (办公室)

负责人:

王老师(联系电话:13599984289)

朱老师(联系电话:13805981115)

陈老师(联系电话:1350598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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