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4届公费师范生专场双选会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届公费师范生专场双选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届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2024届福建省内高校福州生源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三、招聘安排
(一)考生入场时间
1月11日(星期四)13:00入场完毕。
(二)双选会地点
福州仓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朝阳路45号。
(三)双选要求
应聘人员需在上述时间内携带应聘材料至双选会会场参加公开招聘,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四)应聘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简历若干份;
3.高校入学时与生源地省级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签订的《培养就业协议》;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单。就业推荐表需经所在高校院系、就业指导中心签章。个别高校尚未发放学业成绩单的,允许开学后提交;
5.就业协议书完整份数。
(五)招聘办法
采用供需双选、直接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应聘人员根据本人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类别到用人单位招聘报名处报名、考核。一人可参加多个单位的考核。2024届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报名,可由市教育局推荐到市属或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接考核。
用人单位对应聘材料审核后,可结合面谈、组织片段教学、回答专家提问、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直接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双选会后按各单位隶属关系分别通过网站公示。
四、聘用规定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签订就业协议手续,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福建省外生源的2024届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还需提供经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签章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跨省任教申请表》。
(二)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各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职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编制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参聘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应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福建省外生源的2024届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六)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传真:0591-83340647)。
(七)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4年8月16日。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按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
附件:2024届福州市公费师范毕业生专场双选会岗位需求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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