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 2024年长汀县引进教育类人才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建设教育强县,根据《中共长汀县委 长汀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才韵汀州”行动计划助推长汀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汀委〔2023〕47 号)精神,2024年计划引进一批优秀教育人才到我县县直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岗位安排及政策待遇
(一)工作岗位岗位、人数等要求详见《2024年长汀县引进教育类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政策待遇除享受用人单位同级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待遇外,给予人才政策补助:
1.引进国内“双一流”高校教育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聘用合同的,给予补助。政策标准:工作满1年后,每月分别给予学士800元、硕士1500元、博士3000元生活补助费,连续发放3年。工作满3年后,续订聘用合同的,分别给予学士6万元、硕士10万元、博士20万元安家补助费,续订合同后工作每满一年发放20%。
2.引进省属师范院校教育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聘用合同的,给予补助。政策标准:工作满1年后,每月分别给予硕士1000元、博士2000元生活补助费,连续发放3年。工作满3年后,续订聘用合同的,分别给予硕士8万元、博士15万元安家补助费,续订合同后工作每满一年发放20%。
3.其他待遇。
(1)职称评聘。对引进到教育领域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评聘中级及以下职称不受单位职数限制,职数在全县教育领域单列。(2)配偶安置。对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教育类人才,其配偶为县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凡符合调配有关规定的,可根据原岗位性质协调调动工作。
二、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未受过任何处分。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二)学历条件
1.国内“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下同)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省属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三)其他条件
1.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其中,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视同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3.招聘条件中“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1月及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及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长汀县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工作和应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一律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长汀县汀州镇仓下巷33号),联系电话:0597-6808382。
2.网络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报名所需材料制作成电子版发送至网络报名邮箱(ctjyjrsg@126.com)。邮件及文件名备注:教师招聘+学科+毕业学校+姓名,发送成功后拨打电话确认邮件是否送达。
(三)提交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由毕业院校开具证明);
3.报到证或学校出具的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证明。
4.教师资格证(已取得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暂未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可提供相关合格证书);
5.《2024年长汀县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以上材料,往届毕业生提供原件核验并收取复印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所有材料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原件核验。
四、组织考试由县委人才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联合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核,方式为根据指定教材内容进行教学设计和片段模拟教学。面试总成绩100分,最后得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为止,合格线均为70分。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达到面试合格线的招聘对象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拟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的名单,在“中国·长汀”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聘用
(一)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体检考核对象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聘用。
经体检与考核合格的,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工作安排根据教师资格证所列学段学科,安排到缺额的长汀县教育局所属县直学校任教。
八、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由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对象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开通短信功能并保持畅通,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对象自行负责。
3.相关通知、公示将在“中国·长汀”政府网(http://www.changting.gov.cn/)公告,请报名考生随时关注。
附件:
1.2024年长汀县引进教育类人才岗位表
2.2024年长汀县引进教育类人才报名表
3.2024年长汀县引进教育类人才报名人员汇总表
4.2024年长汀县引进教育类人才学历类型证明(模版)
中共长汀县委人才办
长汀县教育局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附件3:2024年长汀县引进教育类人才报名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4:2024年长汀县引进教育类人才学历类型证明(模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