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2024年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4年周宁县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4〕9号)《周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周宁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的通知》(周教〔2024〕3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周宁县新任教师招聘目前尚有部分岗位职数空缺,经研究安排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10人,现就周宁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24年周宁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本次补充招聘对象:参加2024年4月6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全省统一笔试,第一轮未被聘用且符合我县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成绩报告单。
2. 2024年应届毕业生各岗位所需的证书截至2024年7月31日(报考时注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教师资格证截至2024年7月31日。
三、报名、面试有关工作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18:00前,应聘人员填写《2024年周宁县公开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连同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笔试成绩报告单,发送到指定邮箱:znrsg969@163.com,逾期不再受理。应聘者报名时必须提供准确的报考信息,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信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④现役军人;
⑤有精神病史的;
⑥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
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2.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参加2024年4月6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笔试的成绩,报名时需提供成绩报告单。
4.加分: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
加分项目直接加入笔试综合成绩总得分。享受加分对象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享受加分情况,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相关证件材料于2024年7月5日前到周宁县教育局人事股登记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面试: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50×100)×40%+面试成绩×60%。
面试要求参照《周宁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新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
6.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周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uning.gov.cn/zwgk/tzgg/)和周宁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7.参加面试的考生由教育局负责通知,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放弃资格,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①《2024年周宁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报名表》(附件2)1份;②身份证;③户口簿;④毕业证、学位证;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教师资格证。⑦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单位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经复核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招聘工作有关规定
1.新招聘教师均按聘用合同管理并实行服务期限,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未达规定年限的不能申请调动,服务期未满五年的不得调离本县教育系统。
2.新招聘的相同岗位的教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相关学校岗位。
3.同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凡身体有不符合招聘教师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其名额按学科依次递补。
4.如果招聘的对象未按时到岗,则取消其招聘资格,其名额按学科依次递补。
五、其他
1.考生咨询电话0593—5631969。
2.本公告由周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周宁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计划表
2:2024年周宁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报名表
周宁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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