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六幼儿园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第六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教师2名
保育员1名(总园)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无任何传染疾病,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岗位条件
(一)教师:
1.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考虑;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热爱幼儿,责任心强,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
5.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保育员:
1.热爱幼儿,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
2.受过保育专业培训,持有劳动部门认定的《保育员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有意向者请将个人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
照发送至邮箱(39007612@QQ.com),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并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并发送。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4日
咨询电话:19959266133(人事老师)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第六幼儿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园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及《思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非在编人员聘用管理及经费管理的通知》(厦思教【2015】25号)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第六幼儿园负责解释。
附件:1《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第六幼儿园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