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第六实验小学 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数
音乐老师1名(器乐专业,有乐队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必须持有学科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方法:点击页面右上角投递简历,将应聘对象个人报名信息通过邮箱发送至496501427@qq.com
联系方式:林老师13055873779
2.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3月23日
3.面试时间:资格审核后电话通知(请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学校根据应聘者条件,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场进行审核。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1)人员招聘登记表;(2)本人身份证;(3)学历和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4.面试内容:片段教学+技能展示+问答
5.面试地点:厦门市翔安区第六实验小学(新店镇欧厝村新村419号)
温馨提醒:进入校园,请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出示八闽健康码、测量体温等。
6.确定:面试及材料审核完成后,学校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聘任人选。
7.体检:学校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自理。
补充通知: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我校将对所有网上报名的老师进行初选,通过资格审查和初评的应聘者,将获得面试资格,请留意学校的电话通知(如于3月 23日下午5点前未收到学校通知,则视为资格审查不符合我校面试资格条件,无法参加招聘面试,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 、公示
根据学校岗位需要、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翔安区第六实验小学校务公开栏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由翔安区第六实验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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