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专项招聘新任教师公告(5人)
为满足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提高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涵江区专项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以及近五年内毕业、在市外就业且从事教师工作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4个岗位,共5人)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具体岗位 |
学历 |
学位 |
教师资格 |
普通话 等级 |
1 |
高中语文 教师 |
1 |
莆田七中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或以上学位 |
相应学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
二级甲等及以上 |
2 |
高中数学 教师 |
1 |
莆田七中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或以上学位 |
相应学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3 |
高中英语 教师 |
1 |
莆田七中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或以上学位 |
相应学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4 |
小学美术教师 |
2 |
国欢中心小学1人、梧塘中心小学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或以上学位 |
相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其他条件要求:
1.招聘对象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及以后出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能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2.招聘对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须在2021年7月前取得(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延至2021年12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信息发布
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http://www.pthj.gov.cn/ztzl/jyzl)、莆田市教育局(http://jyj.putian.gov.cn)和莆田市人社局(http://rsj.putian.gov.cn)等有关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等信息。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
①报名时间:本通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5月8日。
②报名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涵江区新涵街789号教育中心310室)。
③报名材料:《2021年莆田市涵江区专项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打印)或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院系及以上表彰或奖励证书(非师范类“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在市外就业且从事教师工作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资格审核:由涵江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具备应聘条件者通知其参加面试考核。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由涵江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符合应聘条件者进行面试考核。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对象: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列为考试对象。
3.考试办法:所有岗位采取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考生抽签确认考试顺序后,由第一位面试的考生随机抽取一个课题作为该岗位的面试课题,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同一课题。
4.考试内容与分值:现场撰写片段教学教案(限时60分钟,教案不评分),进行片段教学(限时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5.使用教材:现行涵江区中小学使用教材。
高中语文:必修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8月第1版);
高中数学: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
高中英语: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
小学美术:四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年3月第1版)。
6.计分办法: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考数超过1︰1比例进入考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考数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考试的(含考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考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4.体检标准和办法:由涵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1.考察对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考察。
2.考察办法:由涵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2)。
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和递补
拟聘用人员由涵江区教育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聘用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的人员中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事项
1.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3年服务年限制度。
2.本次招聘工作由涵江区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组成的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邀请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3.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涵江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4-6709212。
涵江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