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漳州华安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闽教师〔2021〕1号)及《2021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详见附件)。现结合我县实际,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6月7日、8日(上班时间),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华安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华丰镇大同路186号) 。联系电话:0596-7358569。
三、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全省统一笔试准考证、网络报名登记表、成绩报告单。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及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户籍簿复印件格式:上半页为户籍簿首页地址栏部分,下半页为本人信息部分)。
3.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必须在2021年3月20日前取得,其中:未领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生可先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就业推荐表)。
4.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7月10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7.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格在“漳州市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zzksbm.com/)下载中心下载”,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审核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并装袋注明,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四、若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及审核时间等要求将在“华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uaan.gov.cn)和“华安教育微言”微信公众号公告,请考生及时浏览关注。
五、根据《2021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
六、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我局将在“华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uaan.gov.cn)和“华安教育微言”微信公众号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浏览。
七、其他要求: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时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提交八闽健康码。
附件: 2021年华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名单
华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安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