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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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需求及招聘条件
岗位:辅助行政岗
(一)主要工作
1.学校报帐员相关工作;
2.学校继续教育管理相关工作;
3.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2.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3.厦门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性别不限;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5.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党员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在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网站(http://www.smjy.net/web/teacher/)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电子扫描稿各1份,统一发至我校邮箱:smjsjxxx@126.com.
3.报名时间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考核
由学校考核小组对成绩优秀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
以解聘。
三、其它事项
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解释。
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