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56号)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实名报名,请申请人员于2023年9月21日-9月27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逾期不再补报(网上报名方式见附件1)。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
二、申请人员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2. 学历在网报系统核验未通过的,应提交与“任教专业”相应的毕业证复印件和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的电子学历认证。学历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可到“福建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详见附件6);
3.《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双面打印),请申请人员自行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时间须在2023年7月1日后有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定点医院名单见附件3,体检表上要有明确的体检结论和医院公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一份(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余专业的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5.在编、在岗材料一份:由人事处出具的在编在岗任教情况说明(学校统一办理,无需提交);
6.辅导员情况说明材料原件一份:由学生工作部(处)出具的担任辅导员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4);
7.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的照片同版,规格为4.8*3.3cm(裁掉白边后),照片背面需要用圆珠笔注明单位(学校+学院)、姓名。同时,提供照片电子版,114*156像素,JPG格式,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报告单》原件一份,申请人员均须参加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的教学能力测试(任教授职务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免测);
9.《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复印件一份(即《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教师不用提供);
10.其他材料:
(1)任副教授、教授职务的申请人:副教授或教授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复印件一份;
(2)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三、其它事项
1.在我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凡办理了居住证明的,根据自愿原则,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遵守内地(大陆)法律法规。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港澳人士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同胞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申请材料(不含证书原件)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制作或复印,以材料清单作为封面,按材料清单顺序整理,且申请表和所有复印件均需学院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注意事项》(附件6),对本单位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把关,于9月28日前报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5)、申请人员个人申报材料、申请人员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2张(含电子版)至教师工作处师资管理科(旗山校区行政楼619)。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以及申报材料不齐的,延缓到下一批次申请。联系电话:22865921,联系人:刘寒青,邮箱:jsglyfzk@fjnu.edu.cn。
教师工作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