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靖县公开补充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4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的公告》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南靖县公开补充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7月2日上班时间。
三、资格复审地点
南靖县教育局人事股(南靖县山城镇荆江路49号)。
四、资格复审材料
1.《2024年南靖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表》1份(见附件)请根据要求如实填写,考生本人要自己亲笔签名。
2.报名登记表和成绩报告单。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
6.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7.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本人。
五、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对象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复审的,需提前电话说明原因,经同意后另约复审时间,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复审时间由县教育局另行公示并通知递补对象。
2.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我局将在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3.根据招聘方案规定,我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未尽事宜,按《2024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2024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的公告》等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资格复审对象
附件2:2024年南靖县公开补充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资格复审表
南靖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