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宁德衡水育才中学教师招聘公告(37人)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30日
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是宁德市属国有独资公司,于2013年1月挂牌成立。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建材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承担市政府的重大项目投资与建设任务。公司本部内设12个部室,下辖11家全资子公司、5家控股公司、5家参股公司。
宁德衡水育才中学由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宁德市城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自主筹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运营管理的一所全日制高中学校,是福建省一所全面引进衡水先进教育理念的学校。采用先进的教师及学生管理理念与体系,拥有优厚的教师待遇与完善的培养体系。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高中教师(工作地点在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以《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宁德衡水育才中学教师岗位情况表》中要求的具体岗位年龄为准;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宁德衡水育才中学教师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8.不具备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
9.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岗位说明、岗位条件及试卷类型比例等详见附件1《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宁德衡水育才中学教师岗位情况表》。
(二)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附件2),各招聘岗位具体相关专业规定以招聘需求表中要求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对专业资格等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前按该指导目录的指导意见申请复核,逾期产生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专业也可以按照报考者本人的辅修专业予以认定,辅修专业信息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辅修专业对应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均可查询。
2.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依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所列专业,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一致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三)报考者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7月30日(含30日)。从业资格证书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者,须在本考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四)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龄限制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24年7月30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7月30日至2006年7月30日期间出生。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方式:报考者从工作开始时间至2024年7月30日,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者应在报名期间登录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hx.kaowu.cn)报名,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电子版附件。电子版附件(扫描件)包含:
1.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
4.与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5.其他与岗位条件设置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
6.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原件扫描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全国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4年7月30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岗位要求中提到的证明材料等。
(二)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信息失真,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可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时间安排
2024年7月17日:发布招考公告。
2024年7月24日-30日(截止17:30):报考者报名。
2024年7月31日-8月7日: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2024年8月9日:打印准考证:报考者需关注上述网站的相关通知,及时登录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并且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予参加考试(以网络通知为准)。
2024年8月11日:面试(以网络面试通知为准)。
2024年8月12日:综合成绩公告,在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公布综合成绩。
2024年8月19日-23日:组织拟聘人员考核。
2024年8月26日:发布拟聘用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以网络公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