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和文件精神,寿宁县2024年紧缺急需专项和公开招聘,目前完成第一轮招聘工作,经研究决定,剩余12个岗位编制开展第二轮公开招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省统考的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最后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折成百分制的50%+面试成绩的50%]从高到低,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名额、对象与条件
1.面向地区为“寿宁”:①报名前已具有寿宁县常住户口的人员,及本县生源在市内外高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生;宁德市、福建省常住户口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② 2024年7月31日(含)前结婚[结婚证上标注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含)前],且配偶符合相关户籍要求。
2.往届毕业生各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各岗位所需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报考时注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教师资格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学历要求:
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5.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7.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对象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1.补充招聘对象为参加2024年4月6日进行福建省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成绩报告单。
2.报名:2024年8月2日19:00前,应聘人员填写《寿宁县2024年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宁德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报告单》,发送到指定邮箱:290321751@qq.com。应聘者报考时必须提供准确的报考信息,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和政策咨询。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3.加分: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
加分项目直接加入笔试综合成绩总得分。享受加分对象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享受加分情况,并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相关证件材料到教育局登记确认。教育局将对加分情况进行公示。
4.现场确认:报名结束后,教育局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随带材料,另行通知)。
5.面试: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列情况(按专业知识成绩优先),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教学技能测试方式,面试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具体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另行发布。
四、招聘工作有关规定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招聘入围成绩计算方法:按省统考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占50%[省统考综合成绩(含加分)÷150×100×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总分100分)之和为招聘入围总成绩(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优先(专业知识优先)。
2.新招聘教师均按聘用合同管理并实行服务期限,要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未达规定年限的不能申请调动,服务期未满五年的不得调离本县教育系统。
3.新招聘的相同岗位的教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相关学校岗位。除已定岗招聘之外,其余新招聘的教师充实到寿宁县教育局下属中小学任教。
4.招聘入围者,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凡身体有不符合招聘教师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其名额按学科依次递补。
5.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进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应在各环节规定时间内完成。
本方案由寿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寿宁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