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莆田学院公开招聘博士高层次人才方案(二)
莆田学院位于福建东南沿海、海上“和平女神”妈祖故乡、著名侨乡--莆田市,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2021年10月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获福建省A类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学校现有2个校区,17个二级学院,58个本科专业和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1万人,教职工1700余人。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教师65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布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意识。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扎实的理论功底、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三)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原则上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
(四)身心健康,符合高校教师资格健康体检合格要求。
(五)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六)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引进人才待遇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莆田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莆田学院博士应聘登记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将应聘登记表、本硕博成绩单、项目或成果证明、职称证明等相关材料发至指定的招聘专用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主题及其附件名请注明“应聘学院+姓名+博士”。
(三)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莆田学院博士应聘登记表》,重点查证应聘人员专业、学历等情况。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附:莆田学院博士应聘登记表
六、面试、考核
(一)考试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提前一周电话通知考试的时间、地点,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试。主要考察教师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学术研究能力。具体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三)考核包括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七、体检
(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组织。由莆田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递补
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审核和体检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莆田学院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在莆田学院服务年限不少于十年。
因审核或体检不合格、弃权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莆田学院紫霄校区人事处。
联系人:宋老师,林老师
电 话:0594-2697229
邮 箱:rsczp@ptu.edu.cn
十、监督
招聘工作由莆田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594-269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