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宁德市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宁德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宁政办〔2021〕10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宁德市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和教研、培训机构在职在岗教师。已参加或入选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名校长培养人选的,已参加过中小学骨干教师市级以上培训的教师不再参加遴选。
二、遴选计划
2024年计划遴选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350名,其中小学体育30人、小学音乐30人、小学美术30人、小学信息技术30人、小学心理健康30人,中学体育30人、中学音乐30人、中学美术30人,中学心理健康30人、中学信息技术30人,幼儿教育50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各地在推荐工作中应关注农村学校人选。
三、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先进的教育观念,有主动创新精神。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教龄6年以上,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
3.具有二级以上教师职务(含二级),小学教师要有专科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要有本科以上学历。英语教师具有较强的听、说能力。
4.熟悉学科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和教材教法,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在一线任教,近3年教学成绩突出,近3年开设过校级以上公开课2次。
5.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参与并完成1项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并收入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6.具备上述条件,并曾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先进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技能大赛二等奖等荣誉称号或教学教研评比获奖者,应优先考虑。
四、选拔程序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推荐,程序如下:
1.教师个人根据选拔条件及自身实际水平和发展意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推荐名额和选拔条件,组织评审推荐,所确定的推荐对象要在本区域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单位)的推荐人选公示后直接上报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委托市教师进修学院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研究确定宁德市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名单。
五、工作要求
1.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教师关注度高,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充分认识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重要意义,广为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2.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选拔条件和要求,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师德表现、工作实绩、能力与水平,严格按照集体研究、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真正把德才兼备的教学一线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3.各县(市、区)和学校(单位)要按规定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确保推荐材料真实、有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申报人员的推荐选拔资格,申报人员在3年内不得参加其它评优评先活动。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推荐人选须提交如下材料:
1.《推荐表》(附件3,一式2份);
2.《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3.表彰荣誉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及有关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式1份;
4.近三年参加的教育科研工作证明材料;
5.近三年代表本人教育教学水平的论文、论著,以及其它论文的复印件(含论文正文和刊物目录、封面、封底);
6.近三年开设的公开课、示范课和专题讲座的证明材料;
7.其它能够说明和体现本人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的有关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应按顺序分类整理、装订。所有复印件均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直学校经办人员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示负责。申报推荐材料报送后不再退回。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单位)务必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附件4汇总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市教师进修学院范秋平老师收(联系电话:2863014,邮箱:xypx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宁德市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选拔条件和申报材料的补充说明
2. 宁德市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3. 宁德市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推荐表
4. 宁德市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情况汇总表
宁德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9日